9月19日,2020年中国拍卖行业法律工作会暨破产资产处置专题研讨会在天津召开。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黄小坚、秘书长李卫东、副秘书长欧树英,中拍协法咨委主任委员龙翼飞、委员郑刚、李仁玉、钱明星、霍玉芬、邱宝昌、周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阳光、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会长马驰、副会长及企业代表11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拍协法咨委主任委员龙翼飞主持,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会长马驰致欢迎辞。
中拍协会长黄小坚:走坚持、创新和发展之路
中拍协黄小坚会长做开班动员讲话。他说,坚持、创新是行业发展之道。坚持的动力,来源于对市场、法律和行业积累经验的信心,来源于对拍卖核心价值观的认同理解。目前拍卖行业痛点在于,一是过度依赖政策红利,二是运营技术水平不高,三是市场开拓力度不够,四是参与行业间竞争的能力不足。为此,探索行业发展新路径,当前要重点围绕四方面:一是更新观念,掌握宏观大势,勤于学习新事物,在学习中创新;二是抓住新机遇,抓住在新旧动能转换、后疫情时期企业破产增加、农村土地流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带来的业务资源;三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推动服务升级;四是发展新业态,打通拍卖产业链,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最后,黄小坚会长用“百战归来再读书”勉励拍卖行业同仁加强学习,学好用好《民法典》,以强烈的责任心、上进心和团队的服务精神推动行业新发展,打造行业新辉煌!
专家:对标《民法典》,加强企业合规建设
会上,中拍协法咨委委员围绕《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物权编与拍卖业务结合,给参会企业代表进行深入剖析和讲解。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李仁玉教授以《合同编》对拍卖的影响为题,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与拍卖合同的关系,拍卖公告的法律性质和意义,合同解除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与拍卖关联问题进行讲解,并结合拍卖业务为企业提出业务风险点及注意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霍玉芬教授重点讲解了《合同编》修改条款中的变化,并结合拍卖实践具体对拍卖行业常用的合同类型所涉及的相关法条进行解读。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从拍卖公告、格式合同、合同解除权等方面为拍卖企业提出要求,应对标《民法典》,进行合规管理,制定合规制度。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周林教授结合《民法典》中肖像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在拍卖市场中需注意的问题,为拍卖企业提出了学法、合规、严守等建议。
北京大学法学院钱明星教授以《物权编》重点条款解读及对拍卖业务的影响为题,从物权取得、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在民法典中的新变化以及与拍卖实务相关问题等方面进行讲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龙翼飞教授以《民法典》总则中的民事主体退出机制与拍卖市场机遇为题,结合《民法典》和2019年7月16日中央十三部委共同发布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分析了《民法典》的规定和市场主体退出改革方案对拍卖业的影响,并为企业指出从事资产处置活动的风险防范点和建议。
研讨:抓住市场机遇,拓展企业破产处置业务
结合民事主体退出相关规定,嘉宾重点围绕破产法和破产管理人实务进行分享。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徐阳光教授从破产法的制度框架和价值体系分析了破产法的时代机遇,同时从个人破产及企业破产法律修改、参与机构考及核机制、行政司法协同配合等三个方面分析了破产法的发展趋势。对于拍卖企业如何有效参与破产程序,徐教授也从规则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具体建议。
破产实务环节,邀请到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雪云、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彭伟、海润天睿破产重整事务部主任陈广贺等几位具有多年破产管理实务操作专业人士对破产管理人在职责、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破产程序中拍卖机构重点关注的问题等进行一般性介绍,也对破产涉税、无产权证不动产处置、互联网环境下破产资产处置新方向等疑难问题及对策进行实务分享。
最后,中拍平台常务副总刘燕、总经理助理赵勇及北京鑫新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宋胜春与几位破产管理人一起,探讨了拍卖企业如何利用互联网平台加强与破产管理人协作,更好参与破产程序的话题,并对与会代表提出破产拍卖业务中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
--来源:中拍协理论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