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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三角地广场”以 4.71亿元价位拍卖成交

发表时间: 2003-09-16     点击率:
   由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委托的 “大正三角地广场”二 OO三年九月十三日下午在海鸥大酒店拍卖,有4家企业报名参加了拍卖。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国家注册拍卖师徐玄炫受联合主持拍卖活动的三家拍卖公司委托主持了本场拍卖。拍卖由3.9亿元起拍,经42次竞价,最后至4.71亿元人民币成交,这一结果高出起拍价8100万元,拍卖取得了极大成功。 

  此次拍卖在成功处置价值巨大的“烂尾楼”的同时,开创了上海司法强制拍卖委托新思路、新作法。 

  由上海大正三角地广场置业公司投资兴建的“大正三角地广场”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以北、峨嵋路以西、汉阳路以南的三角地块,前身即闻名沪上的“三角地菜场”。过吴淞路闸桥即是外滩金融中心,与东方明珠电视塔隔浦江相望。作为北外滩的起点和区域内重要建筑,“大正三角地广场”于 1994年开工建设,1998年底结构封顶,电梯等部分配套设施已安装到位,由于投资方的原因,工程于1999年就停工,成为烂尾楼。由于面对外滩和小陆家嘴中心地带,有碍观瞻。于2001年又完成了玻璃外墙及楼顶灯光照明工程。“大正三角地广场”分地上和地下两个部分,地下三层为停车库,地上部分由裙房和三角塔楼构成,其中裙房6层,塔楼22层。由于涉及经济纠纷和涉及到众多债权人,且已到了资不抵债的景地,可谓错综复杂,“大正三角地广场”进入司法程序后最终并案到虹口人民法院一并处置。 

  由于案值巨大,从 2002年开始上海众多拍卖行便开始关注这一司法强制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拍卖行表现了极大的热情。考虑到“大正三角地广场”涉案价值极大,是迄今为止,上海区级人民法院司法强制执行标的价值最大的一件执行案,涉及的问题既多又繁杂,同时考虑到北外滩开发的重要性,此次拍卖事关重大,要由规模大、运作能力强、操作规范的拍卖行来实施,而不能按传统的委托方法委托。经过反复研究、论证,虹口区人民法院决定另辟蹊径,跳出传统的巢臼。首先法院通知上海现有的六家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出的“AAA”级企业,两家已经公开“AAA”级企业共8家拍卖行参加“大正三角地广场”项目拍卖的招投标,超出规定时间的视为放弃。同时从社会上邀请部分专家、政府管理部门的领导成立评审组。经过筛选,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一名副主任、上海市商委(拍卖业政府监管部门)、上海市土地房产局各一名处长、上海大学广告系一名教授、虹口建设委员会一名负责人五人组成了专家组。 

  6月29日下午一时,在虹口区人民法院会议室,五名专家在主席台上就座,8家拍卖行经理按交达标书的顺序先后上台陈述自己的设想、作法,然后由专家从各自角度不断提问。陈述与咨询整整进行了近七个小时,然后五名专家进入小会议室进行无记名投票,决出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国泰拍卖行、上海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三家拍卖联袂主持“大正三角地广场”的拍卖。8时20分,专家组组长,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一名副主任当众宣布了这一决定,并陈述了选择上述三家和淘汰其余五家的理由。 

  由法院委托、专家组成评议小组,由专家当众提问、再由专家无记名投票,在上海司法强制拍卖委托史上属于首次,在全国也尚无此先例。 

  作为执法部门,他们正代表国家在行使执法权,这一执法权,既要显现司法的公正公平和廉政高效又要维护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要考虑到各方的可能出现的问题,担子不谓不重。司法强制拍卖实际上是司法强制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进入变现阶段,拍卖结果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结速度与审结质量,影响到各方的利益,因此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拍卖行在此时显得十分重要。 

  此案例中,虹口区人民法院排除各种干扰,采用聘请专家组由专家组采用更为合理的做法选择拍卖行的做法,无疑是一种创新,其意义巨大。首先,这一做法,排除了种种干扰,程序的公正,确保了拍卖活动的公正。其次,拍卖作为一种中介服务机构,以其自己的中介功能为发展经济,提高法院司法强制执行涉案标的处置质量等方面作了贡献。但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拍卖行可谓良莠不分、参差不齐,选择好了一家拍卖行,对于案件的处置是个保障,反之则可能造成负面影响。鉴此,虹口区人民法院,在处置重大、繁琐的执行标的时借助社会中坚力量选择拍卖行,无疑是一种明智的作法。作为一种创意,决策者的胆略是值得称道的,决策过程也是值得总结、提倡的。再次,虹口区人民法院决定“大正三角地广场”拍卖人的做法,对全国法院执行系统或委托拍卖的机构提供了新的思路,因为面对越来越多的中介机构,选对一家中介机构,以确保标的处置的质量,虹口区人民法院的作法确是值得借鉴的。 

  在此次司法强制拍卖实施过程中,标的物所在地的政府作了大量指导工作,为拍卖的顺利进行作了极大保障,招商过程中,虹口区政府主持了大型招商推介活动,详细介绍了北外滩开发的总体思路和规划方案,了解竞买人的要求,积极为竞买人排忧解难,提供方便,这是难能可贵的。虹口区人民法院更是身体力行,协调了与“广场”债权债务各方的关系,为拍卖成功排除了最后障碍。接受委托后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国泰拍卖行、上海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三家拍卖公司密切合作,共同出谋划策,积极招商,协同作战,为拍卖的成交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事实证明,对于价值巨大的折案标的,联合拍卖的做法是可行的。 

  “大正三角地广场”以 4.71亿元的价位拍卖成交,是上海近年来司法强制拍卖价值最大的拍卖案例之一,它的成功说明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在加大,其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同时也证明,拍卖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其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度高的交易形式在处置涉案物资过程中的特殊作用,“大正三角地广场”拍卖从委托到实施过程均会对我国拍卖业产生借鉴作用。